从前有位有蛊的母亲,蛊看上了她的儿子,做母亲的不愿意害自己的儿子。无奈蛊将她啮得很凶,没有办法,她只好答应放蛊害儿子。恰好这位母亲跟蛊说这些话的时候,儿媳妇在外听见了,便赶紧将这事告知丈夫。
说完后,儿媳妇先回家去,烧了一大锅开水。等到儿子回来,母亲拿出一碗鸡蛋让儿子吃,儿媳妇却忽然抢过来。丢进锅里,盖上盖子并紧紧压住,只听锅里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和摆动。好一会儿,揭开盖来看,只见烫死的是一条大蛇。这便是传说中的湘西蛊术,人们认为“蛊”只有妇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据说制造毒蛊的方法,一般是将多种带有剧毒的毒虫,如蛇蝎等放进同一器物内,使其互相啃食、残杀。最后剩下唯一存活的毒虫便是蛊,表面上看起来是有形之物,也有认为是能变幻、发光像鬼怪一样来去无踪的神秘之物。《本草纲目》记载: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造蛊者可用法术遥控蛊虫给施术对象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将其害死,还可用蛊迫使人顺从其意志、任凭操控。总的来说,蛊的用法是非常多的,或加害仇敌、或控制他人、或医学及其他目的。湘西蛊术就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除去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有见过。所以有的人认为是子虚乌有,不过从各项历史记载的资料来看,古代对于毒蛊致病的法术是深信不疑的。宋仁宗曾于庆历八年(1048年)颁行介绍治蛊方法的《庆历善治方》一书,就连《诸病而侯论》、《千金方》、《本草纲目》等医术中也有对中蛊症状的细致分析和治疗的医方。《隋书·地理志》谓: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甚至早在殷墟的甲骨文里,便用观物取象的思维方式对蛊毒的制作,作了象形的“图示”。又因为放蛊被认为是谋财害命的严重犯罪活动,历史上的诸多王朝,都煞有其事的将它列为严厉打击对象。《汉律》中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唐宋至明清的法律,皆将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一旦触犯,便处以极刑,官府对所谓犯蛊者的处罚极其残忍。知情不报的人还会受到牵连:里长知而不举,各杖一百,不知者,不坐,造获者,官给赏银二十两。一国之法律都如此清晰明了的列出罪行,以及处罚方式,可见古人对毒蛊致病的深信不疑。可这世界上,真的有如此神奇的蛊术吗?它有科学依据吗?其实大部分的巫蛊之术都只是传说,谣言传着传着,到最后就有可能变成“真”的了。还有一些偏远地区会存在巫蛊之术,但也不过是生物、化学等反应,能有科学的方法解释。绝不像小说、影视剧那般邪门,什么蛊虫一旦养成便不畏火枪,一旦施行便能控制他人。这些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说,并没有依据可言,现代也并未有人见过。从目前的科技水平,以及人们对自然科学的研究来看,任何物种之间的互相残杀是不可能无端产生一种新物种的。即使不是残杀,互相结合生下一个新物种,那也不太可能做到。产生新物种并毒力大升,更是不可能的事,至于中蛊之后出现的症状也好解释。不是什么鬼神巫术的作用,就是中毒了,或被毒虫身上的细菌、病毒、寄生虫感染所致。人们没见过这种中毒或是感染所带来的反应,医术水平也远不如现在,便将其归类于神秘事物。无非是因为思想过于封建落后,这种情况其实是很正常的,古人不知自然现象时。不也将打雷、下雨、涨洪等情况,归类于上天发怒等原因,引发祈雨、祭祀等巫术活动。当然,巫蛊现象能作为湘西地区民族传统文化历史中最为悠久的神秘文化事象之一,根植于民族影响之中。君子莲(www.junzilian.com)湘潭网,关注长株潭地区房产、人才招聘、教育、创业、旅游、美食、天气、特产、生活周边信息,欢迎投稿给我们!